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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历史最为悠久的保险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88年的风雨历程,见证了中国保险业的兴衰沉浮,承继了中国保险业的丰厚积淀,是中国民族保险事业诞生、成长与发展的缩影。1931年11月,中国保险公司由中国银行拨资于上海成立。到新中国诞生前夕,它已发展成为当时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保险公司,机构遍及国内主要大中城市,以及香港、新加坡、越南、马来西亚、印尼、泰国、缅甸和英国等地。88年来,从立足沪上,潮涌香江,到扬帆海外,再到回归祖国大陆,汇聚了一条中国民族保险业发展的历史长河。融合了三个生生不息的悠久民族品牌的内在精神与强大力量。1929年11月20日,金城银行在上海独资注册太平水火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实收50万元),公司由钱新之任董事长,金城银行行长周作民任总经理,丁雪农任第一协理,王伯衡任第二协理。太平水火保险公司以太极图形为商标,取其生生不息之意,亮出了太平保险,保险太平的宣传口号。太平事业由此发端。1930年2月19日,太平水火保险公司正式开业,总部设址于上海江西路212号金城银行大厦(现江西中路200号)。开业初期,太平水火保险公司分别在南京、汉口、天津、广州、济南、郑州和哈尔滨7个地区设立了分公司;在沈阳设立了1家支公司、在北平、杭州、九江、苏州、青岛、镇江、长沙和新浦设立了代理处,其余各省市城镇均有交通、金城、大陆、中南和国华等五家银行的特约代理总计约290余处。员工人数达200人。太平水火的业务以水险、火险、船壳保险和汽车保险等为主,同时酌量办理玻璃、邮包、行动和茧纱等险种。太平水火保险公司采取稳健、严谨的经营手法管理公司,依靠金城银行发展代理业务,锐意开拓自营业务。公司分支机构和代理网点遍布华南各大城市,进而涉足南洋市场,成为华南保险业中规模最大的民营公司,尤使外商同业刮目相看,从此不再藐视华商保险。太平水火保险的快速发展吸引来了大批的投资者。1933年,金城银行拟将太平水火保险扩大经营,而其他尚未涉足保险业的银行也正跃跃欲试。于是,金城银行邀集交通、大陆、中南和国华等四家银行加入太平,资本金扩大为500万元(实收300万元)。此次增资扩股声势浩大,成为当时金融界一大盛事。1933年7月,公司改组完成。同时,将公司名称中的水火两字删去,改称太平保险公司,并增办人寿、意外等保险业务。该公司还加入了国际保险公会。太平保险公司成功改组之后,创立了责权分设、内控严格的管理体制和内控方式,为公司以后的规范、快速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改组后的太平保险公司,所有董、监事均由股东银行的高级职员担任,共19人,董事会成员包括时任中央银行总裁的孔祥熙、中南银行董事长黄奕住、交通银行总经理唐寿民、金城银行总经理周作民等。太平保险董事长由中南银行董事长黄奕住担任、总经理由金城银行总经理周作民担任,丁雪农任第一协理,王伯衡任第二协理。并由每行指派稽核1人,每星期到总公司开会一次,随时审查账目,稽查业务。如有经营管理建议或咨询时,亦可先在稽核会议上提出。在京、汉、津、哈、鲁、粤六个区域内,又设区稽核制度,由股东银行方面指定的区稽核6人,分别与各分公司人员定时举行会议。区稽核的职责和作用,与总公司的稽核相同,所有六家股东银行与四行储蓄会的各地分支行、会,均由总公司与之订立契约,委托为公司的业务代理人,这样,把所有六行一会的放款与押汇上的保险业务统统网罗在内。太平保险从此步入了大型华商保险公司的行列。20世纪三四十年代,伴随着太平保险事业的迅速壮大,从1934年起的三年间,太平保险公司陆续收购了几家华商保险公司,开始向集团化的方向迈进,逐渐建立了以太平为核心的集团化经营模式。1935年5月,东莱银行加入,成为了太平保险的第六个股东。同时,东莱银行创办的安平保险公司经营上发生困难,亦由太平保险接收合并。为了加强领导和管理,1935年5月,太平、安平和丰盛3家保险公司设立了太平安平丰盛总经理处,同年10月,太安丰总经理处创办了《太安丰保险界》杂志,以为公司张目。该杂志自第五卷起更名为《保险界》,创办数年间,对扩大公司的影响起到了良好作用。1936年5月,中国垦业银行投资开办的中国天一保险公司因无人管理,也作价转让给太平保险接办。同年,原太平安平丰盛总经理处改为太平安平丰盛天一总经理处,集中管理4家公司的所有事务。上述3家公司对外仍保留原来的牌号,各地的分支机构及代理处仍继续营业。总经理处设在太平保险总公司内,太平保险公司总协理兼任太安丰天总经理处总协理。这样,太平保险只须用一套管理人马来处理4个公司的业务。这种欧美托拉斯性质的管理形式,在当时中外保险公司中独树一帜,为业界所瞩目。至此,中国保险市场出现了以太平保险公司为核心的保险经营集团。成为集团公司后,太平保险不但资金实力大增,而且业务联系更为广泛,所有六家股东银行及四行储蓄会的各地分支行、会,均由总公司与之订立契约,委托为公司业务代理人。通过这种方式,六行一会所有放款与押汇的保险业务全部交由太平保险集团承保,太平保险业务因此蓬勃发展。太平保险除在上海设总公司外,在京、汉、津、哈、鲁和粤等六大区域的大中城市广设分支公司或代理处,最鼎盛的时候,全国代理网点总数达900余处,还在香港、新加坡、西贡、雅加达和马尼拉等地设立了分支公司。据1939年的《中国保险年鉴》统计,当时华商保险公司共有38家,资本金总额为法币3665万余元,大多数公司平均为50万元左右,而太平保险资本金高达300万元,仅次于中央信托局保险部的500万元,位居行业第二。1933年6月,肇泰、华安水火、永宁、永安、先施置业、中国海上、上海联保、通易信托公司保险部和宁绍商轮公司保险部等9家公司发起设立了华商联合保险公司,并被国民政府特许为经营分保业务的专业再保险公司,业务重点是为各保险公司提供分保服务。华商联合保险公司与瑞士再保险公司订有分保契约,解决溢额再保险。1934年1月,太平与肇泰、华安水火、上海联保、宁绍商轮公司保险部、先施置业、中国海上意外、永宁、联泰9家公司组成了中国船舶保险联合会,自行制定合理的船舶险费率,进行相互分保。1936年,通易公司倒闭,华商联合保险公司资金受严重影响,当年亏损2万元,联合公司面临解散的危险。经过数度接洽,太平保险集团出面继承了通易名下的全部股份票面51000元,由太平保险认购26000元,安平保险认购25000元。并据此修改了华商联合保险公司章程,增加董事名额,由太平保险出任常务董事和董事长,主持该公司事务,安平公司任董事。自此,太平保险又在民族保险公司的再保险领域取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1933年7月,太平水火增资扩股,股东由一变五,资本由100万而至500万。同时,还将公司名字中的水火二字去掉,筹办人寿保险业务。鉴于寿险业务的特殊性,当年9月,董事会决定人寿保险部之会计独立,并从公司资本中特拨国币100万元,备作举办寿险业务之基金。12月,公司指定专人开始筹备事宜。1934年4月20日,人寿保险部正式成立,并自即日起开始对外营业,到年底,有效保额已达170万元,之后逐年增加,营业范围亦逐渐扩展至全国。太平寿险部吸收社会各界人士组建寿险监理委员会,推动寿险业务的发展。当时,国民党元老林森、蔡元培等为寿险部开业分别题词同登人寿和实行互助,以示祝贺。太平保险集团重金聘请了当时被称为中国三大寿险精算师之一的陈思度任寿险精算师,业务得到迅速发展。1937年1月11日,当时的国民政府修正公布《保险业法》及《保险业法施行法》,规定同一保险主体不得兼营产险与寿险。在《保险业法》施行前兼营者,应于《保险业法》施行后两年内依法改组。划出寿险部,设立单独的人寿保险公司乃提上太平保险集团的议事日程。太平寿险部从一开始就自成机构,业务及会计独立,不与其他业务部门相混合,因此改组手续较为简便。经过一年多的筹备,由太平的股东交通、金城、大陆、中南、国华、东莱等六大银行另行认缴股本100万元国币,然后隆重地召开了创立大会,推选周作民为董事长,丁雪农、王伯衡为常务董事,许汉卿等7人为董事,周继云等5人为监察人,并呈请登记。1938年8月10日,经国民政府经济部核准,太平人寿获发营业执照。同年12月30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正式公告改组成立,太平寿险部的全部资产负债以及契约上之权利义务,全部由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承受。同日,太平寿险部取消。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由周作民担任,丁雪农、王伯衡任协理。太平人寿十分注重产品宣传,发愿惟有人寿保险可以解决人生问题,通过发布广告的形式宣传公司产品。同时,向公众介绍先进、科学的保险理念,逐步更新人们的思想观念。历史上,太平人寿也开发了多种寿险产品,福寿险、两全保险、子女教育金保险,满足了社会的不同需求,成为当时市场热销的险种。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有效保额与年俱增,到1938年底,太平人寿的有效保额已达国币700万元。到1939年底,增至国币1000万元,1941年底,有效保额更高达国币3500余万元。至此,太平人寿已成为华商保险业中规模最大、实力最强和市场份额最多的民族保险公司。从1929年11月太平保险创立到1938年底分设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整整9年。这9年间,从太平保险1933年的增资扩股、1935年开始的集团化经营,到1938年创设太平人寿,基本上是3年跨一台阶,其发展壮大之迅猛,实为当时所罕见。在发展过程中,太平人寿妥善处理分保出路问题,分散风险,主动与华商各保险公司协商签订再保险合约,结成联合阵线,抵制外商保险公司的刁难与控制。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分保问题,太平人寿先后派专人赴瑞士、英、法、美、日等国考察学习,深入调研国际保险业务发展新方向和新技术以及经验教训。同时,加强太平人寿的国际宣传,扩大国际影响,赢得国际保险市场信任,并先后与瑞士再保险公司等数家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国际保险和再保险公司签订了分出与分入再保险业务的平等互惠协议。此举,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太平人寿的国际声誉,更为太平人寿日后业务发展拓展了道路。1937年,日本发动对华侵略战争,太平人寿的事业受到巨大冲击。此时,太平人寿在国内各大城市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经营网络,北起哈尔滨,南到香港,西接重庆,东至上海都开设有分支机构及代理处;在国外西贡、巴达维亚、新加坡、马尼拉等地也设立了分支公司。受战乱影响,除了国外分支公司和西南地区的分支机构得以幸免之外,国内大部分分支机构遭到破坏,员工大量流失,经营处于瘫痪状态。因此,这一时期太平人寿的经营重点集中在了国外业务,受到海外华侨及当地民众的欢迎和支持。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上海租界成为孤岛。随着国民政府西撤,大批工商企业内迁,西南大后方的经济有了发展的契机,内地保险业也得以相应发展。太平保险适应形势变化亦在重庆设立了总经理处,称渝总处。陪都重庆成为大后方保险业的中心,我国民族保险业出现了第二次繁荣。由于外商保险公司长期垄断中国保险市场,加上华商保险公司资金短缺,实力薄弱,中国民族保险公司的再保险问题一直都依赖外商保险公司解决,主要是英商、美商及瑞士再保险公司。民族再保险业起步很晚,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华商保险公司对英美等国的分保渠道被迫中断。上海的华商保险公司必须自谋出路,组建华商分保集团。1942年2月,太平保险公司在上海联合宝隆、大业等保险公司组成太平分保集团,到7月,成员公司扩大至19家。几年内,上海的华商保险公司相继组建了大上海、久联、五联、十五联、华商联合等分保集团,加上太平分保集团,共计6个,参加公司达80家。在这6家中,太平分保集团颇有些与众不同。太平档案对此有如下记载:讲到太平分保集团的特点,就是一切集团事宜,均由太平一家负责处理,不受其他会员公司的支配与节制,与久联集团由参加公司另组办事处及大上海集团之另组一公司专司其事者有显著区别。还有太平与国内外同业订立溢额合约分保多以互惠为原则,惟因此而获得的分入合约分保,均由太平独家接受,并不能分与集团会员公司。因为一则它们资力薄弱,不愿负额外的责任;二则国外无分支机构,遇有赔款,无法按原币摊付。在旧中国,原先的保险单虽有中、英文两种文字,但一旦保户与公司发生争议,一律以保单中的英文条款为准,为此太平率先向外商保险业发难,力主废除这一歧视、排挤华商保险业的不公平的规定。这个倡议受到了华商保险同业的赞赏和支持,几经力争,终于迫使洋商保险业在保单中删除这一条,为华商保险业顺利开展业务创造了有利条件。抗战胜利后,物价骤涨,中国保险业遭到严重摧残,保户对金圆券已失去信心,即使有投保意向,也只愿以外币保额投保和计算赔款。于是,国营保险公司和其他一些尚有余力的保险公司,改以银元、美金和港币承保。太平分保集团也曾于1948年7月1日组织了包括22家成员公司的外币业务集团,于艰危时世中勉力支撑,直到1949年解放前才解散。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设立中央银行,中国银行成为经营国外汇兑业务的专业银行。1929年,中国银行副总裁张嘉璈出国考察时,对美国保险业在经济大萧条时期挽救美国财政金融危机的作用,感受很深。因此,张回国后向董事会建议设立中国保险公司,借以保障中国银行财产及贷款安全,同时也可以通过开展保险业务收取保费,增加收入。董事会通过此建议,决定成立中国保险公司,实行股份有限责任制,额定资本国币500万元(分为5万股),先收半数,由中国银行独家投资。1931年11月,中国保险公司在上海四川中路270号设立,对外营业处设在仁记路(今滇池路)的中行行址。中行上海分行总经理宋汉章(1872-1968)兼任公司董事长,全权操办一切事务;过福云任总经理,陈伯源任副总经理兼总务处处长,孙志广任副总经理兼业务处处长;常务董事包括张公权、贝祖诒、潘久芬和汪振声。各地中行机构兼作中国保险的经理处或分行经理处;中行分行经理则出面兼任中国保险的代理人,以中行良好信誉作为后盾,迅速展开保险业务。后在承保业务较多的天津、济南和汉口等地,另设专人负责保险业务。该公司于1944年10月奉国民党政府经济部指令,易名为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公司最初以经营火险为主,但因其他公司的激烈竞争,公司基本无利可图。通过深入实地调查,中国保险发现,市场上诸多险种尚未开办,潜力巨大,于是便先他人一步,率先开办了茧子险、银钞险、运输险、汽车险、邮包险、奶牛险、电梯险、柜窗玻璃险、船壳险和水上运输险等。另外还仿效西方保险业,开办了再保险业务。再保险业务为求稳妥,少冒风险,公司承保后,对每一个承保的危险单位,先定下一个总的自负责任的数额(即自留额),超过这些限额的溢额则分给其他保险公司分保,即再保险。再保险人对危险单位的承受限额,以约定的最高金额及约定承受倍数为限(倍数又称线数)。中行和英商太阳保险公司等承保公司,承担20条线中的10条,其余邀集伦敦其他保险公司承担。1934年,中国保险还与英商太阳保险公司签订了再保险业务合同。1933年,中国保险公司又拨出50万元作为人寿保险部的基金,开始经营人寿保险业务。业务种类有终身人寿保险、储蓄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劳工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等12种之多。1937年,国民政府修正公布《保险业法》及《保险业法施行法》规定,同一保险业不得兼营产险与寿险。同年,中国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部改组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额定资本国币100万元,先收半数。其中,中国保险公司投资48.8万元,中国银行投资1.2万元。该公司开业初期,各地业务均委托中国银行代理,代理处多达85处。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逐步在重庆、西安、天津、汉口、南京、广州、北平、长沙、青岛、济南、芜湖、南通、扬州和昆明等地设立分支公司,并在香港和国外的新加坡、西贡、马尼拉、暹罗、吉隆坡、伦敦和仰光等地设立分支机构或经理处、代理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建立,对华商人寿保险业的发展起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1936年6月,中国保险公司为参加第11届奥运会的中国体育代表团承保了团体寿险,每人保额2000元,投保期限一部分为6个月,一部分为4个月。这也是可以载入史册的史无前例之事。由于具有资本实力强大的股东背景,中国保险公司的创立大大改变了以往华商保险公司常因资金不足、难以与洋商竞争的局面。中国保险公司创办短短3年间,机构扩张速度很快。据统计,截至1934年底,中国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的外埠经理处,计为:浙江15处,江苏12处,山东8处,辽宁、安徽各6处,吉林、湖北各3处,江西、湖南、四川、福建、广东、河北、河南各2处,黑龙江1处,另设欧洲代理处1处(英国伦敦威立斯公司)。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大批工商企业也随之内迁,西南等大后方的经济迎来了发展契机,保险中心也由抗战前的上海转移到了战时的重庆。1945年抗战胜利后,许多保险机构纷纷回迁上海。中国保险公司的经历很有代表性。为因应战时时局的变化,中国保险公司总管理处也于此间迁入上海的英租界内。1941年12月,珍珠港事件爆发后,日军占领上海租界。上海中国保险总管理处将一部分职工派往重庆,在重庆上清寺中行办事处楼上设立了中国保险公司总管理处办公室。1943年,中国保险公司总经理宋汉章在重庆玄坛庙正式改组总管理处,行使总公司的职权。中国保险公司是最早进入大后方保险市场的保险公司,从业务量和保费收入看,它是战时西南和西北保险同业中影响较大的保险企业,年保费仅次于中央信托局保险部。它在内地设立了重庆和西安两家分公司(但西安分公司成立不久便宣告撤销),先后在桂林、昆明、贵阳、乐山、内江、自贡和成都等内地城市开展业务。1937年八一三抗战后,日军占领上海。同年11月,中国保险公司在香港设立了总经理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沪赴港,不久撤往内地。此后直至抗日战争结束,中国保险公司主要在西南大后方城市,以及香港和东南亚地区开展业务。1938年初,中国保险公司派遣总公司襄理金通明到香港筹办策划开业事宜。金通明先生于该年3月抵达香港后,首先在德辅道中6号广东银行大厦租得楼面为筹备处,面积仅300余方尺,并开始招聘工友以及办事员,当时员工仅有2人,向公司注册署缴交保证金水火险各港币10万元,人寿险20万元,合计共40万元。中国保险公司香港分公司正式成立。1939年7月1日,中国保险公司新加坡分公司成立。1941年底,中国保险公司香港分公司员工增至16人,办公室原址扩大至1000余方尺,香港分公司除了将溢额在同业中进行分保外,还与伦敦威立斯公司建立了分保关系。随后,日军占据香港,香港分公司业务也陷于停顿。翌年3月,日军欲复兴市面,下令各商号复业。华商保险同业首先恢复的是火险,香港分公司金经理与华商主席共同协作,设立火险分保组,迄今公会分保组仍继续运作。此外,中国保险公司还在马尼拉、河内、西贡、曼谷和泗水等东南亚地区开展业务。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海外机构纷纷停业。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着时局变化,金融市场重心由大后方转回上海,一些保险公司纷纷复员或迁沪办公,上海又恢复成全国保险业的中心。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于1944年2月奉国民政府财政部命令更名)于1945年5月12日在香港设立总管理处驻港临时办事处。1946年,宋汉章由重庆返回上海,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也迁沪办公,宋汉章仍担任董事长。1947年7月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战争全面进入战略反攻阶段。从东北开始,许多大城市纷纷解放。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政工作总方针指导下,保险业也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由于特殊的股东背景和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在被解放的城市中,中国产物保险公司既首当其冲,成为被接管的对象,又是率先复业、带动保险经营恢复正常的先锋。1949年1月、2月和4月,天津、北平和武汉等大城市解放后,中国产物保险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都被接管。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以该公司的当地机构为基础,先行恢复保险业务,并拨付资金作为赔款责任准备金。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翌日即成立了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该委员会下属的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金融处设立了保险组,负责队官僚保险机构的接管或监理工作,负责人为谢寿天。5月30日起,该处保险组按照依照系统、原封不动、从上而下、整套接收的方针进行工作。民安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创始人卢绪章是原外经贸部常务副部长,也是中国对外贸易事业开拓和奠基人之一。早于三十年代,创建了 广大华行,以进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邮购业务。1943年初,卢绪章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华行的实力和社会地位,构思创办一家保险公司, 得到周恩来的肯定,卢绪章以广大华行总经理身份,在重庆开始筹建保险公司。卢绪章找来当时在重庆最著名的保险业专家、重庆中兴保险公司总经理、太平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副经理杨经才先生和民生轮船创办人、国民政府交通部部长卢作孚先生,共同推动创办保险公司的理念。卢绪章和卢作孚于1943年秋达成了协议,合作创办了民安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卢绪章代表广大华行为一方,以卢作孚代表民生实业公司为另一方,双方各筹资一半,共同投资1,000万元建立民安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民安产物保险),于1943年11月正式开业。当时民安产物保险由卢作孚任董事长,杨经才任总经理,卢绪章任副总经理,杨延修、舒自清和张平分分别任常务董事和董监,杨延修还兼任民安产物保险昆明分公司经理。民安产物保险的创立,标志着广大华行和民生实业公司跻身金融界行列,扩大了经营活动领域。1944年12月,总经理杨经才不幸病逝。1945年5月,卢绪章接任民安产物保险总经理职务,随着广大华行迁回上海以后,民安产物保险、民孚企业公司、民益公司等数十家企业进行了参股投资。至此,广大华行和民安产物保险公司、民孚企业公司、民益公司先后在上海、昆明、西安、兰州、北平、天津、青岛、沈阳、贵阳、成都、重庆、汉口、广州、香港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或附属企业,进一步扩展业务,覆盖全国各地。1947年,上海经济和金融市场萧条,各行各业一片凄冷,企业资金转移香港是活路,于是,民安产物保险上海总公司特派专员沈日昌先生到香港筹设分公司。沈日昌早于1941至1945年,在四川重庆积极参与抗日时期的后方保险建设,曾任太平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平保险及丰盛保险合署经营的太安丰保险总公司稽核、重庆市分公司副经理等职务,并被选为重庆市保险工会委员,1946年任职太平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室。1947年,沈日昌只身来到香港,于同年2月,开办了民安产物保险香港分公司,沈日昌任副总经理,职工只有二人,由于经营条件异常艰苦,沈日昌兼负决策人、工作人员、承保员、出单员和分保记账,事无大小,必亲力亲为,每天工作长达十几个小时,终使香港分公司的业务达至基础阶段。1949年,民安产物保险及其香港分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决定办理结束。原民安产物保险香港分公司于同年9月在香港注册改组为独立法人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简称民安保险),注册资本一百万港元,实收资本五十万。就此,民安保险成为了中国第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民族资本保险公司。首任董事长为梁次鱼先生,石景彦先生任总经理,沈日昌先生任经理,并聘用原民安产物保险香港分公司职工及接管有关保险业务。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之日,民安保险在华人行租用办公室,挂起了鲜艳的五星红旗,为新中国的成立欢呼,为民安保险的开业志庆。从此,香港民安保险公司在香港的悠长历史正式展开。新中国成立后,开展了对旧中国保险业的公私合营改造。1951年中国保险和太平保险完成公私合营改造。1956年,太平保险与新丰保险合并。同年,中国保险和太平保险相继由上海迁册北京,成为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附属公司。期间,根据国家统一安排,中国保险和太平保险停办国内业务,和香港民安一起,专门经营境外业务,继续为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服务,为国家积累外汇资金。新中国保险事业的创建,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的过程。为了使保险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服务,经中央批准成立了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公司由此完成了向国家专营外币业务的专业化公司的转变。太平、新丰保险公司合并,成立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并停办国内业务,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统一领导下专营海外业务。解放前,上海原是全国保险业中心,官僚资本保险公司的集中地,主要是中国银行、中央信托局、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等四大家族所属的保险机构。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官僚资本的保险公司。搞好上海的官僚资本保险总公司或总管理处等的接管工作,对分布在其他城市分支机构的接管具有很大影响。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金融处保险组10多位成员,在副处长谢寿天、保险组长林震峰,保险组副组长孙文敏的领导下,根据党的政策和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确定的依照系统、原封不动、从上而下,整套接受的方针,开展接管官僚资本保险公司的工作。接管清理工作于同年10月23日基本结束。2、中国保险公司的任务。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期间,中国保险公司将原中国产物保险公司总管理处加以调整,并将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并入,规定其任务为:(1)专门从事外币保险业务;(2)争取国外保险业务;(3)国外保险关系的联系与建立;(4)接受国内溢额保险业务。会议结束后,以原北京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为基础,建立了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营业部。3、中国保险公司第一届董监事会议。中国保险公司在召开第一届董监会议前,以宋汉章为董事长,过福云为总经理、陈伯源、孙广志为副经理,其总公司设在上海。国外分保由中国保险公司统一对外,使得国营公司有较强的再保险能力。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领导和支持下,中国保险公司、太平保险公司和香港民安保险公司的业务在解放后有很大发展。在为进出口贸易服务、为当地华侨服务的业务方针指导下,上述3个公司在香港及海外的分支机构认真办理各项保险业务,并严格遵守当地政府法令和当地保险公会的各项规章,积极增加为当地华侨服务的保险业务种类。对保障当地华侨及促进当地工商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香港和海外保险业务,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领导下,逐步纳入了国家统一管理的轨道。海外保险业务在政治形势十分复杂的情况下获得了稳步发展,为了支援国内建设,海外各地保险机构积极设法筹集资金汇回国内,自全国解放至1953年11月,仅中国保险公司从海外调回的资金便有港币680多万元,为国民经济恢复做出了贡献。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涉外保险业务遭到了严重的干扰和破坏。1969年上半年,外贸部门先后从国外进口手表和白金在空运中发生丢失。周恩来总理指示:保险还是要办,保险是对外联系的一个渠道,敌人想孤立我们,我们不要自己孤立自己。进口手表和白金丢失事件,成为中国保险业在困境中恢复的契机。1970年6月,涉外保险和国际再保险活动重又开展。70年代末期,国内经济建设速度加快,民安保险业务因此受益,毛保费年收入达到5000万港元。1979年4月,国务院决定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海外保险也迎来了发展机遇。截至1990年底,我国海外各类保险机构发展到了60多家。1992年,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作为港澳地区的控股公司,对港澳地区附属公司进行统一管理。集团近半子公司于此间创办,集团经营领域进一步扩展。1981年在港澳银行体制改革中,明确港澳保险公司的领导体制,仍设立保险驻港澳联办处,由银行集团的主要负责人兼保险联办处主任,保险联办处设专职副主任一人,由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选派,负责日常工作。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月起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年10月7日成立中国保险港澳管理处,管理处职能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派驻香港的行政管理机构。成为与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平行的机构,中国保险港澳管理处的正式独立成立,意义重大,当时香港保险界和舆论界把中国保险集团视为一支新崛起的力量。199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决定将非法人团体的中国保险港澳管理处改组为企业法人。同年10月20日,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保险有限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并取代中国保险港澳管理处,以法人身份行使对港澳地区各公司的管理职权和自行经营除保险业务之外的多项业务。199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撤销,海外机构划归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与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合称中国保险集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成为境外机构的最终控股公司和直属国务院的金融保险集团。集团化经营拉开帷幕。2002年8月22日,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2000年将中国保险香港分公司、太平保险香港分公司的业务并入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组成一家更具规模的保险公司,同年10月三间公司正式完成重组,组成新的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新的香港民安组建后加大了业务管理力度,对业务结构进行了大力调整。2002年,集团对欧洲地区公司进行战略重组:一是关闭中保德国;二是关闭中保欧洲服务;三是对中保卢森堡进行分公司化改造,并将其业务转让中保英国后进行关闭;四是待上述三项工作完成后,将中保欧洲控股持有的中保英国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将中保英国改组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并撤销中保欧洲控股。2002年6月,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完成重组,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名义对外营业。之后,在保持中寿澳分牌子不变的前提下,内部将其具体营运工作转移到中寿港分集中管理和运作,2002年底,集团寿险业务的重组工作顺利完成。2000年12月27日,经过对集团属下各类投资公司的重组,中保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在集团统一规划和领导下,行使投资经营管理职能。2000年上半年将集团属下中国国际再保险有限公司和华夏再保险顾问有限公司重组,成立了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并以此为主体,于6月底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集团通过中保国际上市,集资近5亿港元,并拥有61.9%的绝对控股权。成为中国保险业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保险企业。2001年12月,太平保险和太平人寿在国内相继恢复业务经营。太平品牌在国内的复业,使全集团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继太平保险、太平人寿之后,2005年,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06年,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业,加之2004年开业的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一个全新跨国综合金融保险集团已展现在世人面前。太平的复业使集团发展驶入了快车道,集团业务规模迅速扩大,整体实力显著增强。内地也逐渐成为集团发展的重心。2006年6月30日,香港民安及香港中保集团分别与长江集团、中保国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06年9月5日,民安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香港民安全部股权按现有股东持股比例注入民安控股,并以民安控股为上市主体。2006年12月22日民安控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挂牌。作为跨国综合经营的金融保险服务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经营区域已基本覆盖中国内地和港澳地区,同时在欧洲、大洋洲、东亚及东南亚等地区设有海外机构。中国太平所辖产业链横向兼容产险、寿险、养老保险及再保险;纵向统筹保险顾问、经纪、代理、直销等业务;并通过统一的资产管理平台、统一的共享服务和信息技术平台,实现价值管理的优化组合,满足客户综合的金融保险服务需求。中国太平的财产险业务,依托国内外、海内外编织起来的跨地区、跨国际的综合网络和服务优势,内外联动,综合开拓,成为集团产业链上最为强大的基础环节。由太平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搭建的统一投资管理平台,管理资产规模已逾1000亿元。中国太平的保险资产,正通过其专业化运作、强大的投资团队和严密的风险控制体系,不断提升整体投资收益,迅速壮大集团实力。2008年,中国太平共享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太平共享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对全集团核保核赔、财务、IT等各类资源全面整合,以实现全集团保险运营服务集中与金融信息数据处理集中。而与此同时,稽核中心的建成和全集团风险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为集团的风险控制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中国太平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框架已初步形成,在未来的发展中,一个完整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可给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提供一站式和无站式的全方位、多元化服务,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全面提升产品价值和客户服务增加值。到2009年年中,太平保险基本完成了淮海战役:在前端,境内产险销售体制改革实施,将以中国太平为统一品牌进行运作;在后端,共享服务集中,后援中心完成物理搬迁和人员集中办公;境内投资平台整合初步完成;稽核资源整合完成,稽核中心挂牌并按新体制运作;集团公司完成更名,集团品牌整合工作全面启动;启动和推进中保国际与民安控股股权整合等。2009年5月7日,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太平集团公司,融汇原中国保险、太平保险、民安保险三大主要品牌系列的血脉。使用中国太平为集团的名号,一方面保留了集团作为国有集团公司的名称属性;另一方面,可以继续利用太平品牌在国内的相对优势,带动集团的快速发展。 中国太平品牌全新登场。2013年7月,正式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正式启用后,开始着手民安控股股权私有化、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摘牌退市活动。10月7日,民安宣布停牌。中国太平和民安双双发表公告称,中国太平将发行近20%新股支付收购价,中国太平对民安控股每股收购价为1.31元,溢价45.56%,总价值约为38亿港元。同时,按收购协议,其他股东将以每10股民安股份换1股中国太平新股。这一全面收购方式私有化民安的建议于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大比例通告,民安控股于11月2日收市后摘牌退市。历经88载的风雨洗礼,中国太平已发展成为一家拥有35万名员工、25家子公司和1700余家各级营业机构、4000亿总资产、总保费突破1000亿元、管理资产突破6000亿元的大型跨国金融保险集团,经营区域涉及中国内地、港澳、北美、欧洲、大洋洲、东亚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业务范围涵盖寿险、财险、养老保险、再保险、再保险经纪及保险代理、互联网保险、资产管理、证券经纪、金融租赁、不动产投资、养老产业投资等领域,业务种类齐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保险服务。88年的辉煌历程与艰辛岁月,赋予了中国太平厚重的文化底蕴;植根于本土,发展于海外的独特经历成就了中国太平与众不同的企业内涵;秉承八十载专业精神,中国太平与时俱进,不辱使命,正全力塑造金融保险业的杰出品牌。